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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召回条例来临,车企能hold住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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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汽车召回条例来临,车企能hold住吗? |
![]() 2012年10月10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让这项历时8年的部门规章成为汽车市场一项法规性文件。条例对于汽车市场最大的促进作用是强化指令召回,条例对相关部门判定的缺陷汽车产品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以数据来进一步理解这一法规或许更有力度:按照缺陷汽车产品价值的10%为罚款的最高额度,即便是均价10万元的自主品牌乘用车,按照同一批次1000辆的保守估计数,企业罚款金额也在千万元级别,所以说找回条例对明知有缺陷拒不召回或召回后拒不消除缺陷的企业,将产生震慑作用。 但是,目前国内很多车企内部仍未设置相应的应对部门,一旦启动召回调查,可能将难以积极应对。小编以为未雨绸缪,有备无患是各行各业都应该有的危机应对思维。相关企业如若继续懈怠,等到该召回不召回时,触犯法律条例时恐怕就真正是大祸临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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